他索性把头靠在车窗后端那一点点皮革上,身体随着轻轻震动的宾士车,渐渐进入灰黑一片的睡眠。
短暂的睡眠当中,陆震坤什么也没梦见。
车停在扬帆酒店地下停车场内,阿忠才从车头绕到车尾来,低声叫醒陆震坤,“坤哥,坤哥,到了……”
他睁开眼,果然白色球珠内布满血丝,连阿忠看到都替他疲惫。
然而他很快振奋起来,抖一抖外套,起身下车,嘱咐阿忠在车里等,便放心大胆地与梁家劲一道去赴鸿门宴。
北京特使住顶层套房,寸土寸金的红港中心区,临窗即是港口风景,再没有比此处更具价值房屋。
屋内陈设全欧式风,生活用具一应俱全,不全?一个电话无论凌晨活深夜,五分钟内送至门前。
陆震坤与梁家劲同一待遇,皆坐在会客厅内静等。
仆人为他两个一人沏一杯茶,用的竟然是茶包,可见待客多敷衍。
但这都不是重点,喝茶也好咖啡也罢,他要见的是人。
二十分钟过去,墙的另一面终于传来脚步声。
他看到一个皮肤煞白的年轻男子,他穿着乳白色西装裤,脸上雕刻一对宽广双眼皮,其下一双大眼似翡翠,又似绿宝石,诸多角度去看都是水灵灵,好一双会说话的眼。
陆震坤到现在才意识到,北京特使竟然是一位混血儿。
好,中西合璧,汉洋互通,真是妙。
特使操一口流利的北方话,主动向他伸出手,“闻名不如见面,我是吴震英。”
震英?亦或是振英?
吴振英一双眼能透视,下一秒便参透屋中疑惑,解释道:“震动的震,英国的英,我生来就是一柄威震英国的利器。”
“好,好名字,好寓意。”场面话谁不会说?陆震坤胡说八道最在行,拍马溜须更是张口既来。
吴震英招呼陆震坤与梁家劲落座,自己招手,“小程,给我一杯咖啡,我需要提提神。”
他似乎与梁家劲颇为熟稔,竟然先与他话家常,谈论起本港哪一家烧鹅最合口味。
陆震坤却低头观察吴震英脚上的鞋。
他素来认为男人的鞋最能体现他身分与品位,许多人上身体面,穿西服系领结,官骨仔仔,到脚底却是一双脏鞋旧鞋,无心打理,或是一双崭新发光的皮鞋,看一眼就知道刚从货柜上取下,急不可耐踩在脚底,全是暴发户做派。h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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